父母口头遗嘱,有三个孩子,两个认可
玉环市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5-17
针对您提出的问题,如果父母中的一方去世,留下的口头遗嘱仅有两个孩子认可,这并不足以确定遗嘱的有效性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,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但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且在其危急情况消除后,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因此,仅有孩子的认可,并不符合口头遗嘱的法定要件,无法确定其有效性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父母双方都已去世,且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只有一人,则口头遗嘱无效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口头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。此时,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,即遗产由三个孩子平均分配,除非存在其他法定继承情形或有效的书面遗嘱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确保口头遗嘱的有效性需满足以下条件:一是立遗嘱人必须在危急情况下;二是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;三是危急情况消除后,若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,则口头遗嘱无效。因此,建议在非危急情况下,尽量采用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,以确保其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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